出國為什么要辦理簽證?辦理簽證有什么作用?我想在辦理出國簽證的時候,常常會遇到這樣或者是那樣不同的問題。那么,接下來土耳其(中國)旅行社CEO為大家總結了一些常見的問題,希望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煩惱。
首先說一下什么是出國簽證?
出國簽證可以說成是一個國家的主權機關在本國或外國公民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上的簽注、蓋印,以表示允許其出入本國國境或者經過國境的手續,也可以說是國家頒發給他們的一項簽注式的證明。
其次是辦理出國簽證有什么作用?
其實簽證說直白一點就是一個主權國家為了維護本國的主權、尊嚴、安全和利益等而采取的一項措施。簽證是一個主權國家實施出入本國國境管理的一項重要手段。一個國家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他國家旅行、定居、商貿、留學等,除必須擁有本人的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外,另一個必備的條件,就是必須獲得前往國家的簽證。否則,是不可能成行的。
再次說一下簽證都有哪些種類?
簽證一般按出入境性質分為:出境簽證,入境簽證,出入境簽證,入出境簽證,再入境簽證和過境簽證等六種類別。
有的國家(地區)根據申請簽證者的入境事由,把頒發的簽證分為:外交簽證、公務簽證、移民簽證、非移民簽證、禮遇簽證、旅游觀光簽證、工作簽證、留學簽證、商務簽證以及家屬簽證等。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簽證分為:外交簽證、公務(官員)簽證和普通簽證。我國現行的簽證有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和普通簽證等四種。
如果想盡快取得簽證,有沒有捷徑可走?
申請人向駐華使(領)館遞交申辦簽證的證件材料之后,其最急迫的心情是盡快獲得簽證。尤其在出現緊急事情的情況下,則更是如此。然而,駐華使(領)館受理簽證的程序又是不能改變的。有沒有捷徑可走呢?有的申請人企圖用送“紅包”給領事官員的作法,也有的想拉他們吃宴請或托熟人等辦法,以期盡快獲得簽證。可以說,這些作法都是無濟于事的,甚至會引起使(領)館反感而被拒發簽證。那么,捷徑在哪里呢?一般國家的使(領)館受理申請人的簽證申請后,都會給申請人一個受管理編號(有的當時可得到,有的在一周之內可得到)。申請人得知這個受理號后,要迅速將其告知國外的邀請人或擔保人。這樣,國外邀請人或擔保人即可到所在國的審批機構迅速辦理有關手續,從而縮短了調查審批時間。因此,申請人就可以很快獲得簽證。
之后說一下常見的拒簽理由有哪些?
簽證結果無非兩種:獲簽或拒簽。拒簽后一般會在護照上加蓋使館的印章,俗稱拒簽章,以表明此本護照使館受理后沒有發給簽證。使館拒簽的原因多種多樣。但大致不外乎下列幾種:
(1)材料不齊備。使館為了盡量減少人為因素對簽證的影響,明文規定了對申請材料的要求。如果申請材料不齊,所造成的影響是:要求補材料或拒簽。
(2)材料不真實。使館在審查時,要確認所提供的材料真實與否。如果認為材料不真實,百分之百會被拒簽。
(3)出國目的不明確,出國后可能會從事與所申請簽證內容不一致的活動,比如持短期商務簽證去探親,到境外后滯留等。簽證官作出這樣的判斷,可能是根據以下原因:申請人在國內的職位和收入太低,會被國外的工作機會所吸引;申請人太年輕,無牽無掛,滯留境外的可能性較大;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不好,境外的生活條件會對他有強大的吸引力等等。
然后就是在國外逗留期間簽證過期了,該怎么辦?
申請人在正常情況下,應該在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之內到達和離開前往國。否則,則屬于非法居留。嚴重者,有可能被罰款、拘留或驅逐出境。申請人如確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長停留期限,應在停留期之內提前向前往國的移民機關提出延期申請。如果理由充分,則有可能獲準延期。如果申請人未在停留期之內提出延期申請,且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均己過期, 而本人又未離開該國,則必須持相應的有效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
最后是為什么辦理出國簽證要有領區劃分?
領區劃分:同我國有正式外交關系的國家,基本都在北京設有大使館。但中國幅員廣闊,人口眾多,在北京的大使館很難顧及到全國各個地方。這樣為管理方便,就在各地區的中心城市開設領事館。領事館主要在所轄地區行使大使館的簽證領事功能。它同大使館的主要區別是:大使館是綜合性的機構,涵蓋政治、軍事、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簽證領事等方方面面,是一個縮微的政府。而領事館的職能相對較為單一:主要受理所在國公民的簽證申請和維護本國僑民的利益。
申請簽證,一般應在其居住地所屬的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跨領區通常不允許。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居住地和我們所說的戶口所在地是有區別的。外國人一般沒有戶口的概念,只有長住地的概念。一個持有上海戶口的人,長期住在北京,如果申請美國簽證,應該是在北京申請。但申請人需出示在京居住的證據,比如暫住證、工作單位的證明等。